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公開聲明內容
歡迎使用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(以下簡稱本署)相關網站服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本署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」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,若不同意請勿使用。
以下為本署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,請您務必詳閱。
一、個人資料蒐集目的: |
(一) 志工解說服務申請及自然教育中心課程報名等服務。
(二) 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。 |
二、個人資料蒐集類別: |
(一) 識別類(例如:中文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聯絡電話號碼、地址、性別、出生地、電子郵件地址)、特徵類(例如: 出生年月日)等。 |
三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 |
(一) 期間:會員帳號申請日至會員帳號刪除日,個人申請資料得自
行申請刪除。
(二) 地區: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署提供服務之地區。 (三) 方式:電子文件、紙本,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 用方式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