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要訊息
2020-02-10
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,籲請前往嘉明湖國家步道山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!
發布日期
2020-02-10
發布單位
臺東分署
新聞聯絡人
楊凱琳
電話
089-324121分機708
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,請相關申請人配合因應:
一、申請:以下情況,請暫緩或取消申請:
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一級及二級流行地區(詳衛生福利部疫病管制署網站,https://www.cdc.gov.tw)之大陸人士,禁止申請。
住宿日前14天內具中國大陸旅遊史之國內外人士,及其他於居家檢疫期間內者,暫緩申請。
二、退費:已繳費者,於住宿當日之前有發燒、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狀者,經主動通知管理處後,可退還其住宿費用(但不含必要之匯款手續費)。
三、入住管理:
1. 籲請遊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,自主攜帶口罩,於進入室內時自行評估配戴。
2. 山屋住宿當日,請於登山入口實施體溫量測,發燒(≥38℃)且有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狀者,將勸導其停止登山活動及下山,如需入住者,須強制要求其配戴口罩,管理員亦視當日住宿情形,另外調整安排住宿空間,請各住宿申請人配合。
五、場所管理:
1. 山屋之工作人員(管理人員、清潔及協作(供餐)人員),應加強個人衛生及自主健康管理,發燒(≥38℃)且咳嗽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狀者,停止執行業務。
2. 山屋入口或服務台等遊客進入點明顯處,提供消毒用酒精,供遊客使用。
3. 山屋內部之通舖、房間、桌椅、扶手、地板、廁所及其他遊客易接觸之室內公設,將加強以酒精或消毐水加強清潔。
一、申請:以下情況,請暫緩或取消申請:
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一級及二級流行地區(詳衛生福利部疫病管制署網站,https://www.cdc.gov.tw)之大陸人士,禁止申請。
住宿日前14天內具中國大陸旅遊史之國內外人士,及其他於居家檢疫期間內者,暫緩申請。
二、退費:已繳費者,於住宿當日之前有發燒、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狀者,經主動通知管理處後,可退還其住宿費用(但不含必要之匯款手續費)。
三、入住管理:
1. 籲請遊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,自主攜帶口罩,於進入室內時自行評估配戴。
2. 山屋住宿當日,請於登山入口實施體溫量測,發燒(≥38℃)且有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狀者,將勸導其停止登山活動及下山,如需入住者,須強制要求其配戴口罩,管理員亦視當日住宿情形,另外調整安排住宿空間,請各住宿申請人配合。
五、場所管理:
1. 山屋之工作人員(管理人員、清潔及協作(供餐)人員),應加強個人衛生及自主健康管理,發燒(≥38℃)且咳嗽或有其他呼吸道症狀者,停止執行業務。
2. 山屋入口或服務台等遊客進入點明顯處,提供消毒用酒精,供遊客使用。
3. 山屋內部之通舖、房間、桌椅、扶手、地板、廁所及其他遊客易接觸之室內公設,將加強以酒精或消毐水加強清潔。
發布日期
2020-0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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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東分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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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凱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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